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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公告

失禁防治指導員成長營

活動日期:2008-04-14
敬愛的學員:
您好!依據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失禁防治指導員」證書授予辦法,為建立證書授予及展延制度,本年度規畫失禁防治指導員繼續教育進修課程,全程參與者可累積換証點數8點,敬請學員踴躍參與。
 
台灣尿失禁防治協會秘書處 敬上

日期:97年5月17日(週六)
地點: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行政大樓10樓會議室
地址: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大慶院區)
08:30~09:00 報到  
09:00~10:20 失禁防治衛教技巧— 運動原理與原則 洪于琇
10:20~10:30 Coffee break
10:30~11:20 大便失禁概說 于博芮
10:20~12:10 失禁與皮膚照護 吳佳蓉
12:10~13:30 午 餐
13:30~14:30 骨盆健康促進 蔡娟秀
14:30~15:30 骨盆底肌肉運動進階篇-彈力帶與小球 蔡娟秀
15:30~16:30 秘密花園保養與衛教 蔡娟秀
16:30~17:00 問題與討論  

→報名表下載

台灣尿失禁防治協會「失禁防治指導員」證書授予辦法
一、 台灣尿失禁防治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推動失禁防治相關活動,培育醫事人員有關失禁防治相關學理與技能,使其具備專門知識及技能以利失禁防治之推展,特制訂本辦法並發給相關證書以資證明。
二、 向本會申請「失禁防治指導員」證書者必須具備以下之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資格。
(二) 曾從事婦產、泌尿、復健、失禁防治推展相關之醫療或保健業務工作一年以上。
(三) 曾於二年內參加本會舉辦之「失禁防治指導員」研習班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之所有課程,並經筆試合格者。
(四) 筆試合格六個月內參加本會舉辦之失禁防治指導員見習三天,或繳交案例分析貳篇。
三、 凡具有本會授予之「失禁防治指導員」證書者,有效期限為六年,六年屆滿必需完成本會所舉辦之繼續教育積分六十分或於六年內發表研究論文乙篇或病例報告貳篇刊於國內外醫學雜誌,始可辦理展延一次六年。
四、 繼續教育積分認定標準:出席本會年會10分、出席本會舉辦之研討會積分依時數計算、擔任本會所舉辦研討會座長或講師10分、投稿國內外醫學雜誌一篇10分。
五、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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